本項目為全流程電子競包水利工程項目【采用遠程不見面競包方式】
1.發包條件
本發包項目2023年東林鎮東華村土地開發工程經批準實施,建設資金來源為自籌。本次發包項目法人為湖州市吳興區東林鎮東華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委托代理單位為華誠工程咨詢集團有限公司),發包監督小組為湖州市吳興區東林鎮公共資源交易分中心。項目已具備發包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公開發包,項目編號為DLS2023016。
2.項目概況與發包范圍
2.1項目概況:包含設計圖紙范圍內的土地整治工程、土地復墾工程、渠道工程、田間道路工程,其中渠道工程:新建H80型渠道384米,新建H90型渠道545米,修繕H80渠道107米,新建渠系建筑物51處;田間道路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圩堤等施工內容,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及圖紙。
2.2項目基本建設項目投資約120萬元,工程質量要求合格,計劃工期為90日歷天。
3.競包人資格要求
3.1本次發包要求競包人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其他條件詳見附表。
3.2本次發包不接受聯合體競包。
3.3其他要求:1)本項目采用電子發競包,競包單位在制作電子競包文件前須在湖州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完成相關注冊;2)競包人及其相關人員在工程建設招投標活動中出現串通投標、弄虛作假行為,或在標后履約中出現轉包、違法分包行為,或發生與工程建設相關的較大工程質量事故、安全事故,受到行政處罰的,在處罰有效期內,發包人拒絕其參加本項目的競標。
4.發包文件的獲取
4.1潛在競包人需在湖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理企業CA數字證書,可憑本企業CA數字證書登錄湖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http://ggzyjy.huzhou.gov.cn/)—“湖州市限額發包平臺(新限額發包平臺)”—“建設工程”—“發包公告”下載專區獲取發包文件,競包人應認真審閱發包文件中所有的事項、格式、條款和規范要求等,若競包人的競包文件沒有按發包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資料,或競包文件沒有對發包文件做出實質性響應,其風險由競包人自行承擔,并根據有關條款規定,該競包有可能被拒絕。
4.2未取得湖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CA數字證書的潛在競包人,應先辦理交易主體注冊手續,然后取得湖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CA數字證書。具體登記辦法請打開湖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http://ggzyjy.huzhou.gov.cn/)查看相關操作手冊。江蘇國泰新點軟件有限公司提供技術服務(0572-2220028)。
4.3潛在競包人對發包文件有疑問的,通過交易平臺提交。提交疑問截止日為提交疑問截止日為2023年7月20日23時59分59秒。發包人將于2023年7月21日在網上發布補充(答疑、澄清)文件。潛在競包人應自行關注網站公告,發包人不再一一通知。競包人因自身貽誤行為導致投標失敗的,責任自負。
5.競包文件的遞交
5.1發包人不組織工程現場踏勘、不召開競包預備會。
5.2競包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競包截止時間,下同)為2023年7月26日9時00分。競包人應在競包截止時間之前,登錄湖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湖州市限額以下平臺(新限額發包平臺)-交易主體登錄-電子交易平臺-上傳競包文件模塊,上傳“CA加密后的電子競包文件”。
5.3逾期上傳電子競包文件的,發包人不予受理。
6.發布公告的媒體
本次發包公告同時在湖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湖州市限額發包平臺)、吳興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wuxing.gov.cn/)首頁“吳興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上發布。
7.聯系方式
發包人:湖州市吳興區東林鎮東華村股份經濟合作社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吳興區東林鎮東華村
聯系人:邱衛粱
電 話:13059950060
發包代理機構:華誠工程咨詢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吳興區天寧巷16號(鐳寶大廈14樓)
聯系人:程晨
電 話:0572-2170105、2170106
發包監督小組:湖州市吳興區東林鎮公共資源交易分中心
地 址:湖州市吳興區東林鎮
聯系人:俞鴻飛
電 話:0572-2556683
8.軟件技術支持
聯系人:國泰新點客服 電話:4009980000
CA 鎖相關問題咨詢客服 電話:4000878198
遠程不見面競包:是指將傳統的競包場所搬到網上,發包人、競包人只需登錄網上不見面開標大廳,無需到開標現場參與即可進行競包文件在線解密、發包人在線質疑、發包人在線回復等操作。
本項目為湖州市限額以下發包平臺(新系統)項目
競包人資格條件要求附表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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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 格 條 件 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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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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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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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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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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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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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包人在定標前對擬承包單位及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行賄犯罪記錄進行查詢。查詢網址:中國裁判文書網(https://wenshu.cour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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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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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未被項目所在地區(吳興區)水利建設市場限制競包(以湖州市吳興區水利局查詢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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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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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派項目組主要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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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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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應持有水利水電專業貳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并在競包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擔任項目負責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開始時間為合同工程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不通過發包方式的,開始時間為合同簽訂之日),結束時間為該合同工程通過驗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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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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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應未被項目所在地區(吳興區)水利建設市場限制競包(以湖州市吳興區水利局查詢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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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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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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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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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包人的“三類人員”(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持有省級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A、B、C證),企業主要負責人是指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總經理、企業技術負責人、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其中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應有任命文件;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不少于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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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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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派項目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已在 “浙江省水利建設市場信息平臺”上公示,外地進浙施工企業的委托代理人必須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設市場信息平臺”上已經公示的其授權的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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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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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委托代理人、擬派項目負責人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均須提供近3個月中任意一個月出具社保繳費證明(并加蓋繳費證明專用章)(注:自2023年4月1日起的社保證明,提供匯總表的,為方便查找,請打“√”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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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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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拒絕競包人及其相關人員在工程建設招投標(發競包)活動中出現串通投標(競包)、弄虛作假行為,或在中標(承包)后履約中出現轉包、違法分包行為,或發生與工程建設相關的較大工程質量事故、安全事故受到行政處罰且在處罰有效期內的參與本項目競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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